为了生产燃料气体和进行冶金过程,使碳质材料,例如煤或生物质与含氧气体在第一过程阶段中反应,以获得含有一氧化碳、氢、二氧化碳和/或蒸汽的燃料气体,其中将所获得的燃料气体冷却至300-600℃,优选350-450℃的温度下,且随后使其进行固体分离,且其中在第二过程阶段中将该燃料气体送料入冶金过程的至少一个燃烧器。将该来自固体分离的燃料气体直接提供应到第二过程阶段的至少一个燃烧器,其中冷却之后通过将热量损失最小化和/或热量提供将燃料气体的温度保持在300-600℃,优选350-450℃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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