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要求
1.一种井式热处理炉工装料具,包括底板(1)和支板(2),其特征在于;
所述底板(1)内部固定安装有多个适应机构;
所述适应机构包括支筒(12),每个所述支筒(12)均位于底板(1)的四角处,每个所述支筒(12)均部分裸露于底板(1)的上下两侧,每个所述支筒(12)的尺寸均相同,所述底板(1)上端部固定安装有竖柱(11),所述竖柱(11)的上端部固定安装有吊环(111),所述竖柱(11)和吊环(111)均位于底板(1)中心位置;
其中,所述竖柱(11)可与外部所使用的吊钩相适配,每个所述支筒(12)均依次堆置位于竖柱(11)的上方。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井式热处理炉工装料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位于支板(2)的下方,每个所述支板(2)的中心处均贯穿开设有穿口(23),每个所述竖柱(11)均位于穿口(23)内部,每个所述支板(2)的四角均开设有开口(24);
其中,每个所述开口(24)内部均转动安装有插筒(22),每个所述插筒(22)均部分裸露于支筒(12)下方。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井式热处理炉工装料具,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支筒(12)圆周表面均固定安装有环板(221),每个所述环板(221)均与插筒(22)的顶部外圈相贴合;
其中,每个所述插筒(22)均位于环板(221)的下方,每个所述插筒(22)下端部均固定安装有插杆(21)。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井式热处理炉工装料具,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插杆(21)下端部均对称固定安装有支块(211),每个所述插筒(22)和支筒(12)均分别对称开设有第一支槽(3)、第二支槽(31)和第三支槽(32);
其中,每个所述第一支槽(3)、第二支槽(31)和第三支槽(32)的深度均依次增加。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井式热处理炉工装料具,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支块(211)的宽度均小于第一支槽(3)、第二支槽(31)和第三支槽(32)的宽度;
其中,每个所述第一支槽(3)、第二支槽(31)和第三支槽(32)的宽度均相同。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井式热处理炉工装料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和支板(2)上端部均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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