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要求书: 1.一种新型用于垃圾发电的垃圾焚烧炉,其特征是,包括外壳(1),所述外壳(1)内固定连接有焚烧炉本体(2),所述焚烧炉本体(2)的下方设置有底壳(3),所述底壳(3)上设置有用于将焚烧炉本体(2)和底壳(3)进行连接的连接机构,所述外壳(1)内固定连接有两个固定架(16),所述固定架(16)内设置有用于对底壳(3)进行限位导向的限位导向装置,所述外壳(1)内设置有用于驱动底壳(3)进行升降的升降驱动装置,所述固定架(16)上设置有当底壳(3)升降时能够同时驱动底壳(3)旋转的翻转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用于垃圾发电的垃圾焚烧炉,其特征是,所述连接机构包括固定连接在底壳(3)上的插孔(5),所述焚烧炉本体(2)的底面开设有与插孔(5)相适配的插杆(4),当底壳(3)上升时插孔(5)会插入插杆(4)的内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用于垃圾发电的垃圾焚烧炉,其特征是,所述限位导向装置包括开设在固定架(16)内的第一滑槽(7),所述第一滑槽(7)内滑动连接有第一滑块(8),所述底壳(3)的底面固定连接有连接杆(6),且连接杆(6)的两端贯穿第一滑块(8)并延伸至两个第一滑块(8)相互远离的一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用于垃圾发电的垃圾焚烧炉,其特征是,所述升降驱动装置包括固定连接在外壳(1)内的伸缩驱动件(15),且伸缩驱动件(15)的伸缩端与连接杆(6)转动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新型用于垃圾发电的垃圾焚烧炉,其特征是,所述伸缩驱动件(15)为电动推杆。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用于垃圾发电的垃圾焚烧炉,其特征是,所述翻转机构包括固定连接在连接杆(6)表面的齿轮(10),所述固定架(16)远离焚烧炉本体(2)的一侧面设置有齿条(9),且齿轮(10)与齿条(9)相啮合,所述齿条(9)上固定连接有挡板(11),且挡板(11)与齿轮(10)相接触,所述固定架(16)上设置有用于对齿条(9)进行复位的复位机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新型用于垃圾发电的垃圾焚烧炉,其特征是,所述复位机构包括开设在固定架(16)内的第二滑槽(12),所述第二滑槽(12)内滑动连接有第二滑块(13),且第二滑块(13)与齿条(9)固定连接,所述第二滑槽(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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