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减少危险废物焚烧炉回转窑窑尾结焦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将第一焚烧物与第二焚烧物按照质量比不超过1:10的比例混合投入回转窑进行焚烧;其中,所述第一焚烧物为灰熔点小于900℃的焚烧物,所述第二焚烧物为灰熔点在900℃以上的焚烧物,焚烧时所述回转窑内的氧体积含量设置为4%~6%,回转窑的转速为0.3~0.4rpm,焚烧温度为850~1000℃,出口烟气温度为900~950℃,窑压为‑10~0Pa。通过将焚烧物分为灰熔点小于900℃的焚烧物与灰熔点在900℃以上的焚烧物,并按照质量比不超过1:10的比例进行焚烧,使较低灰熔点的物质的熔化难以有效地粘附其他物质,同时还会被其他物质所隔离开来而不能快速地聚集成团,显著地减少了回转窑在运行过程中窑尾的结焦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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