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处理方法,具体涉及一种含有机物含放射性核素废液的处理方法。它包括:1)待处理废液预处理,包括调节废液的pH和过滤。控制待处理废液无固体杂质或有机絮状物;2)将处理后的待处理废液通入到装有活性炭吸附剂的装置中,或直接将活性炭加入到待处理废液中进行搅拌吸附;3)将经过活性炭处理去除有机物后的废液再次通入到装有硅胶吸附剂的装置中,或直接将活性炭加入到待处理废液中进行搅拌吸附;其中,可以根据处理后的结果选择经过两级甚至更多级的吸附装置;处理后的废水其有机物含量及铀和/或钍含量均达到排放标准。本发明的显著效果是:经过本方法处理后有机物含量降至一级排放标准,铀/钍浓度可降低至50u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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