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制粒装置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湿法制粒装置。
背景技术:
2.湿法制粒:在药物粉末中加入粘合剂或润湿剂先制成软材,过筛而制成湿颗粒,湿颗粒干燥后再经过整粒而得。湿法制成的颗粒具用表面改性较好、外形美观、耐磨性较强、压缩成形性好等优点,在医药工业中应用最为广泛。
3.湿法制粒机理:首先是粘合剂中的液体将药物粉末表面润湿,使粉粒间产生粘着力,然后在液体架桥与外加机械力的作用下制成一定形状和大小的颗粒,经干燥后最终以固体桥的形式固结。
4.湿法制粒主要包括制软材、制湿颗粒、湿颗粒干燥及整粒等过程。
5.1、制软材:将按处方称量好的原辅料细粉混匀,加入适量的润湿剂或粘合剂混匀即成软材。
6.2、制湿颗粒:使软材通过筛网而成颗粒。颗粒由筛孔落下如成长条状时,表明软材过湿,湿合剂或润湿剂过多。相反若软材通过筛孔后呈粉状,表明软材过干,应适当调整。
7.常用设备:摇摆式颗粒机、高速搅拌制粒机
8.筛网:有尼龙丝、镀锌铁丝、不锈钢、板块四种筛网。
9.3、湿颗粒干燥:过筛制得的湿颗粒应立即干燥,以免结块或受压变形(可采用不锈钢盘将制好的湿颗粒摊开放置并不时翻动以解决湿颗粒存放结块及变形问题)。
10.干燥温度:由原料的性质而定,一般为50-60℃;一些对湿、热稳定的药物,干燥温度可适当增高到80-100℃。
11.干燥程度:通过测定含水量进行控制。颗粒剂要求颗粒的含水量不得超过2%;片剂颗粒根据每一个具体品种的不同而保留适当的水分,一般为3%左右。
12.干燥设备:常用的有箱式(如烘房、烘箱)干燥、沸腾干燥、微波干燥或远红外干燥等加热干燥设备。
13.4、整粒:湿颗粒干燥后需过筛整粒以将结成块的粒破碎开,以达到颗粒剂的粒度要求或片剂的压片要求。
14.(1)颗粒剂:可用比制湿颗粒所用筛网目数小且在10目(1号筛)以内的筛网,把不能通过筛孔的部分进行适当解碎,然后再按照粒度要求,按粒度规格的下限,过60目或80目(5号筛),进行分级,取10-80目之间的颗粒;
15.(2)片剂:颗粒可用比制湿颗粒所用筛网目数大的筛网。
16.现有的制湿颗粒装置基本都是通过多个筛网进行筛选,将湿颗粒进行大小分类,但在筛选的过程中,会有尺寸较大的湿颗粒将筛孔堵住,影响后面的湿颗粒的通过,导致筛网堵塞,影响制粒装置的正常工作,因此,提供了一种湿法制粒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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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此专利(论文)的发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