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发明属于危险废物处理领域,涉及一种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配伍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2.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被称为危险废物:一是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二是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3.同时,在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中,危险废物中的有害成分(氟、氯、硫、重金属、碱含量等)会对熟料的品质、窑尾烟气中有害成分、窑况、设备、人员、环境等方面造成负面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4.本技术提供一种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配伍方法及装置,使得危险废物配伍精密化、规范化,实现危险废物高效处置、处置过程风险可控、设备运行状态稳定、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对环境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根据第一方面,一种实施例中提供一种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配伍方法,包括:
6.一级配伍时,根据危险废物准入与允收指标、危险废物配伍指标、危险废物处置过程管控指标,筛选并引进市场上的危险废物;
7.二级配伍时,对厂区内的危险废物进行采样与快速检测,依照快速检测结果,做好标记并填写卸车通知单安排危险废物卸车入库;对于成分波动较大的同种危险废物,依据有害成分高低做好不同标记,并在卸车入库的过程中,不同标记的危险废物分开存放;
8.三级配伍时,各个处置子系统分别对进入料坑内的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实现危险废物的均化。
9.在一些实施例,一级配伍时,进行危险废物筛选,禁止接收以下危险废物包括:放射性废物;具有传染性、爆炸性及反应性废物;未经拆解的废电池、废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含汞的温度计、血压计、荧光灯管和开关;有钙焙烧工艺生产铬盐过程中产生的铬渣;石棉类废物。
10.在一些实施例,所述二级配伍还包括:卸车入库后,根据危险废物料性、检测结果、反应性和危险废物配伍指标,对危险废物进行配伍计算,编写危险废物出库单,根据出库单,进行危险废物出库、入坑、混配。
11.在一些实施例,三级配伍时,
12.对混配好的危险废物进行多点采样,采样点不少于5个,对样品进行检测;依据检测结果进行重新核算;判定各指标是否符合预设的指标限值,确定符合之后方可处置料坑内混配好的危险废物;
13.在处置过程中进行过程监控,对皮带/混合器投加的危险废物混合物、料坑内危险
声明: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配伍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该技术专利(论文)所有权利归属于技术(论文)所有人。仅供学习研究,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联系该技术所有人。
我是此专利(论文)的发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