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要求书: 1.一种有机污染土壤异位热脱附修复系统,包括热脱附单元,所述热脱附单元具有废气出口和净化土壤出口,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废气焚烧炉、除尘单元、烟气换热单元、活性炭吸附单元以及用于将烟气快速冷却至200℃以下的冷却塔,所述废气焚烧炉、所述除尘单元、所述烟气换热单元、所述冷却塔及所述活性炭吸附单元沿烟气流通方向依次连接,所述废气焚烧炉与所述热脱附单元的废气出口连接;
所述废气焚烧炉包括焚烧炉体段和排烟炉体段,所述焚烧炉体段上设有燃烧机构,所述排烟炉体段竖直设置且底部设有灰斗,所述焚烧炉体段一端与所述热脱附单元的废气出口连接,另一端与所述排烟炉体段的侧壁连接且与所述排烟炉体段的内腔导通,所述排烟炉体段的顶端与所述除尘单元连接;
所述焚烧炉体段与所述排烟炉体段相交连接,二者之间的交角为非直角,所述焚烧炉体段倾斜设置并且其入口端位于其出口端上方;
所述热脱附单元包括热脱附滚筒,所述热脱附滚筒具有污染土壤入口、所述废气出口及所述净化土壤出口,所述热脱附滚筒上设有多个烧嘴,所述热脱附滚筒包括相互套接的内筒和外筒,所述内筒与所述外筒之间具有间隙,所述间隙抽真空或填充隔热材料;在内筒内壁上焊接有扬料板,以增大污染土壤在热脱附滚筒内与高温烟气的换热面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污染土壤异位热脱附修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却塔的塔体内布置有冷却水喷淋机构和碱液喷淋机构。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污染土壤异位热脱附修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炭吸附单元包括活性炭喷射塔,所述活性炭喷射塔塔体内布置有用于喷吹活性炭粉末的喷吹机构。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污染土壤异位热脱附修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染土壤入口位于所述热脱附滚筒的一端,所述废气出口与所述净化土壤出口位于所述热脱附滚筒的另一端,各所述烧嘴均靠近所述污染土壤入口设置。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污染土壤异位热脱附修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烟气换热单元包括换热器,所述换热器的烟气入口与所述除尘单元连接,所述换热器的烟气出口与所述冷却塔连接,所述换热器还具有助燃气入口和助燃气出口,所述助燃气出口通过助燃气管与所述热脱附单元的助燃气供管和/或所述废气焚烧炉的助燃气供管连通。
6.一种有机污染土壤异位热脱附修复方法,其特征在于,基于权利要求1至5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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