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要求书: 1.一种可调节破碎程度的焚烧炉渣处理用破碎装置,包括支脚(1)、壳体(6)和碾轮(9),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脚(1)的顶端固定有支撑板(2),所述支撑板(2)的顶端安装有壳体(6);
所述壳体(6)的底端安装有控制板(10),所述壳体(6)的顶端安装有进料斗(7),且进料斗(7)内部的顶端设置有遮挡结构(8),所述壳体(6)的一侧设置有控制板(10),所述壳体(6)的两侧设置有净化机构(3),所述壳体(6)的内部设置有碾轮(9);
所述碾轮(9)的两侧均安装有传动电机(4),且传动电机(4)的一侧设置有调节结构(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调节破碎程度的焚烧炉渣处理用破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净化机构(3)包括负压风机(301)、滤尘袋(302)、盒盖(303)、盒体(304)、隔栏网(305)和进风管(306),所述盒体(304)均固定在壳体(6)的两侧,所述盒体(304)的内部插设有进风管(306),所述进风管(306)的一侧安装有滤尘袋(302),所述盒体(304)的一侧安装有盒盖(303),且盒盖(303)的内部安装有负压风机(301),所述盒盖(303)的一侧安装有隔栏网(305)。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可调节破碎程度的焚烧炉渣处理用破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滤尘袋(302)通过进风管(306)与壳体(6)相连通,所述盒盖(303)与盒体(304)之间构成卡合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调节破碎程度的焚烧炉渣处理用破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结构(5)包括外壳(501)、导向杆(502)、移动块(503)、第一螺杆(504)、第二螺杆(505)和伺服电机(506),所述外壳(501)均安装在壳体(6)的两侧,所述外壳(501)的内部固定有导向杆(502),且导向杆(502)的一侧均套设有移动块(503),所述移动块(503)的内部插设有第一螺杆(504),且第一螺杆(504)的一侧固定有第二螺杆(505),所述第二螺杆(505)的一侧固定有伺服电机(506)。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可调节破碎程度的焚烧炉渣处理用破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螺杆(504)与第二螺杆(505)的外侧壁上设置有外螺纹,且移动块(503)的内部设置有与外螺纹相互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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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此专利(论文)的发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