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要求书: 1.一种焚烧炉渣资源回收用废水沉淀系统,包括沉淀罐组,沉淀罐组由第一沉淀罐(1)、第二沉淀罐(2)、第三沉淀罐(3)以及第四沉淀罐(4)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沉淀罐(1)、第二沉淀罐(2)、第三沉淀罐(3)以及第四沉淀罐(4)之间通过连接机构(13)依次串联有导管(10),所述导管(10)呈倾斜设置,导管(10)进水口的高度低于出水口;
所述连接机构(13)包括与第一沉淀罐(1)、第二沉淀罐(2)、第三沉淀罐(3)以及第四沉淀罐(4)连通的连通管(131)、连通管(131)末端外侧焊接的连接座(132)、连接于连通管(131)末端内部的连通孔(136)内的橡胶管(139)以及导管(10)两端水平管(101)上的对接座(143);
所述连接座(132)内部设有限位槽(138),所述限位槽(138)两侧设有卡接槽(137),所述连通孔(136)外侧通过三组弹簧(140)连接于橡胶管(139)末端外侧的限位环(141),所述水平管(101)插入至橡胶管(139)末端内部,对接座(143)两侧卡接在卡接槽(137)内;
所述连接座(132)上端通过铰链(146)连接有锁紧座(133),锁紧座(133)侧边通过螺栓(134)与连接座(132)锁紧固定;
所述第一沉淀罐(1)、第二沉淀罐(2)、第三沉淀罐(3)以及第四沉淀罐(4)底部通过抽泥支管(6)连接于抽泥主管(11),每个抽泥支管(6)上接入有阀门(7),且抽泥主管(11)右端通过抽泥泵(5)连接有压干机(8),抽泥泵(5)的出泥口连接至压干机(8)的进泥口,抽泥泵(5)的进泥口连接于抽泥主管(11)的出泥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焚烧炉渣资源回收用废水沉淀系统,其特征在于:第一沉淀罐(1)、第二沉淀罐(2)、第三沉淀罐(3)以及第四沉淀罐(4)按矩形排布。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焚烧炉渣资源回收用废水沉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沉淀罐(1)、第二沉淀罐(2)、第三沉淀罐(3)以及第四沉淀罐(4)的底部为锥斗形,且第一沉淀罐(1)、第二沉淀罐(2)、第三沉淀罐(3)以及第四沉淀罐(4)底部均设有支撑架(12)。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焚烧炉渣资源回收用废水沉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压干机(8)的排水口处连接有排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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