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要求书: 1.一种电子材料产生的废液废气的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焚烧炉、余热回收锅炉、急冷罐、吸收塔、洗涤塔、换热器、加热器、一级SCR催化炉、二级SCR催化炉、一级助燃风机、一级主风机、二级主风机和烟囱;
所述焚烧炉的进口用于接入待焚烧废液以及废气,所述焚烧炉的出口与所述余热回收锅炉的进口相导通,所述一级助燃风机设置在所述焚烧炉的助燃空气通道上;
所述急冷罐的进口与余热回收锅炉的出口相导通;
所述吸收塔的进口与急冷罐的出口相导通;
所述洗涤塔的进口与所述吸收塔的出口相导通;
所述换热器冷侧入口通过一级主风机与洗涤塔出口相导通;
所述加热器进口与换热器冷侧出口相导通;
所述一级以及二级SCR催化炉串联后与加热器出口相导通;
所述换热器的热侧进口与二级SCR催化炉出口相导通;
所述换热器的热侧出口通过二级主风机与烟囱相导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子材料产生的废液废气的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废液增压泵以及废气增压泵;
所述废液增压泵以及废气增压泵串联在所述焚烧炉的进口,所述废液增压泵用于对待焚烧废液进行加压,所述废气增压泵用于对待焚烧废气进行加压。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子材料产生的废液废气的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焚烧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气体。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材料产生的废液废气的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器还设有二级助燃风机,所述二级助燃风机安设在所述加热器的助燃口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子材料产生的废液废气的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所述焚烧炉为立式焚烧炉。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材料产生的废液废气的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氨水喷雾系统;
所述的氨水喷雾系统通过喷枪与所述余热回收锅炉内的二次燃烧室连通,所述氨水喷雾系统用于调控进入所述余热回收锅炉中还原剂NH3的含量。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子材料产生的废液废气的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急冷罐;
所述急冷罐进口与所述余热回收锅炉的出口相导通,所述急冷罐中的液态水与高温废气直接接触,用于将余热回收后的尾气快速降温,高温烟气中Cl离子被急冷罐中的液态水吸收,并防止二噁英的产生;所述急冷罐与石墨冷却系统连通,所述石墨冷却系统用于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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