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要求书: 1.正压焚烧炉顶烧装置,包括立式正压焚烧炉(1),其特征在于:所述立式正压焚烧炉(1)顶部设置有至少1个用于向炉内输送待焚烧废气和废液的废气废液混烧燃烧器(2),所述废气废液混烧燃烧器(2)内部设置有内置废液枪(3?1)和配风通道,所述配风通道内设置有废气喷枪。
2.根据权利要求所述的正压焚烧炉顶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立式正压焚烧炉(1)的上部还设置有用于向炉内输送待焚烧废液的外置废液枪(3?2),通过所述外置废液枪(3?2)送入炉内的液体能够与所述废液混烧燃烧器(2)送入的废液和废气焚烧时产生的主火焰接触。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正压焚烧炉顶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立式正压焚烧炉(1)顶部设置有用于向炉内输送冷却风的冷却风喷嘴(4)。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正压焚烧炉顶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立式正压焚烧炉(1)水平方向截面为圆形。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正压焚烧炉顶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立式正压焚烧炉(1)水平方向截面为长方形。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正压焚烧炉顶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立式正压焚烧炉(1)顶部设置有1个用于向炉内输送待焚烧废气和废液的废气废液混烧燃烧器(2),所述废气废液混烧燃烧器(2)设置位置与所述立式正压焚烧炉(1)水平方向截面的圆心重合。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正压焚烧炉顶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立式正压焚烧炉(1)顶部设置有2个用于向炉内输送待焚烧废气和废液的废气废液混烧燃烧器(2),所述废气废液混烧燃烧器(2)设置位置为沿所述立式正压焚烧炉(1)水平方向截面的长边方向对称布置。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正压焚烧炉顶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立式正压焚烧炉(1)水平方向截面的长宽之比为2~4:1。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正压焚烧炉顶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立式正压焚烧炉(1)上部设置有锥形缩口,所述外置废液枪(3?2)设置于所述锥形缩口的锥段坡面上。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正压焚烧炉顶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置废液枪(3?2)喷射方向与竖直方向的夹角为15~30°。
11.根据权利要求1~10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正压焚烧炉顶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立式正压焚烧炉(1)顶部设置有温度控制测点(5)。
说明书: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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