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要求书: 1.一种移动鄂式破碎站,其特征在于,包括机架、履带总成、给料系统、颚破总成、动力系统和皮带输送总成,所述机架包括头部、尾部以及位于所述头部与所述尾部之间的第一安装部和第二安装部,所述履带总成安装于所述第一安装部的相对两侧,所述给料系统安装于所述头部,所述颚破总成安装于所述第一安装部,所述动力系统安装于所述第二安装部,所述机架内设有物料通道,所述物料通道从所述头部延伸至所述尾部,所述皮带输送总成安装在所述物料通道内,所述给料系统和所述颚破总成的出料口与所述皮带输送总成对应设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鄂式破碎站,其特征在于,所述给料系统包括给料机、主料斗和分料斗,所述给料机设置在所述主料斗内,所述分料斗安装于所述头部靠近所述第一安装部的一侧,所述给料机的预筛口与所述分料斗的进料口相连,所述分料斗的出料口与所述皮带输送总成对应设置,所述主料斗的出料口与所述颚破总成的进料口相连。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移动鄂式破碎站,其特征在于,所述给料系统还包括折叠油缸,所述折叠油缸连接于所述头部,所述折叠油缸用于驱使所述主料斗翻转折叠。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移动鄂式破碎站,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鄂式破碎站还包括液压系统,所述液压系统安装于所述头部,所述液压系统连接所述履带总成以及所述折叠油缸。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移动鄂式破碎站,其特征在于,所述皮带输送总成包括主输送机构和出土输送机构,所述主输送机构从所述头部延伸至所述尾部,所述颚破总成和所述分料斗的出料口与所述主输送机构对应设置,所述出土输送机构安装于所述头部的侧面,所述分料斗的出料口与所述出土输送机构对应设置。
6.如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移动鄂式破碎站,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鄂式破碎站还包括电气系统,所述电气系统安装于所述第二安装部的侧面,所述电气系统通过所述机架内部设置的电线连接所述给料系统、所述颚破总成、所述动力系统和所述皮带输送总成。
7.如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移动鄂式破碎站,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鄂式破碎站还包括喷淋系统,所述喷淋系统安装在所述机架上,所述喷淋系统包括水泵总成、第一喷淋管路和第二喷淋管路,所述水泵总成与所述第一喷淋管路、所述第二喷淋管路连接,所述第一喷淋管路的出水口设置于所述颚破总成的进料口上方,所述第二喷淋管路
声明:
“移动鄂式破碎站” 该技术专利(论文)所有权利归属于技术(论文)所有人。仅供学习研究,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联系该技术所有人。
我是此专利(论文)的发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