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要求
1.骨胶废水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一次沉淀:洗骨废水与提油硫酸水混合、沉淀,
脱磷除油除渣:经过一次沉淀处理后的上清液与熏骨废水混合后用除磷剂、絮凝剂和助凝剂进行处理;
预处理:经过脱磷除油除渣处理后的上清液静置;
生化反应:经过预处理后的废水用厌氧菌进行处理;
吹脱:向经过生化反应后的废水通入空气;
厌氧沉淀:经过吹脱处理的废水进行沉淀;
缺氧处理:经过厌氧沉淀处理后的上清液和含苯废水混合,利用菌种在缺氧条件下进行处理;
好氧处理:经过缺氧处理后的废水利用好氧菌种进行处理;好氧处理后的部分废水回流、参与缺氧处理;
二次沉淀:经过好氧处理后的废水进行沉淀,沉淀后的污泥部分回流、参与到缺氧处理过程中;沉淀后的上清液部分回流、参与到厌氧反应过程中,这一部分上清液与经过预处理后的废水的流量比例为6.5-7.5:1,
臭氧处理:向经过二次沉淀处理后的上清液通入臭氧;
生物膜处理:将经过臭氧处理后的废水,用生物膜进行处理,所述生物膜为菌群;
三次沉淀:经过生物膜处理后的废水进行沉淀,上清液为达标出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板框压滤步骤;所述板框压滤步骤用于处理经过一次沉淀、脱磷除油除渣、厌氧沉淀、二次沉淀和三次沉淀之后的沉淀/污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板框压滤后的上清液参与到脱磷除油除渣步骤中。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生化反应采用厌氧反应器进行,所述厌氧反应器内放置有厌氧菌。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吹脱步骤中,空气通入量为每小时空气量(m³):每小时硫酸根量(kg)=3.5-4:1。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缺氧处理:经过厌氧沉淀处理后的上清液和含苯废水混合,在菌种4000mg/l的浓度下通入空气,控制溶解氧为0.2-0.5mg/l。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好氧处理:经过缺氧处理后的废水在好氧菌种4000mmg/l浓度下通入空气,控制溶解氧为2-4mg/l。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参与到缺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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