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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液压支架,尤其涉及一种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液压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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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第九十七条规定:“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进风巷道,另一个通到回风巷道。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且加强支护的巷道长度不得小于2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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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井工煤矿采煤工作面,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巷道加强支护(该范围随着采煤工作面的推进,会形成一个高出平时压力2-4倍高压力区,而且这个高压力区是移动的,一直处于采煤工作面两顺槽的安全出口范围;因此,规程规定此范围必须加强支护,而且自采煤工作面开始向顺槽内延伸加强支护长度不得低于20米)多存在以下一种或者多种弊端:一是注重于对顶板的加强支护,而忽略了对巷道底板的加强支护,致使巷道底鼓,降低了作业环境的安全系数;二是,兼顾了对顶板和底板的支护,但移设过程中对顶板形成了频繁的叠加支护,甚至破坏了顶板的锚网索支护;三是人工劳动强度大;四是工作量大。
4.具体说明如下:
5.1.单体液压支柱加强支护形式:一排数棵,一般排距1m,根据超前压力影响范围的大小来确定巷道加强支护的长度,且不低于20m,优点是单体液压支柱从支设后到回撤前,除了维护、更换等特殊情况外,一般无需移动,采取有防倒措施;但弊端是当超前压力影响范围比较大、来压显现强度比较高时,就需要增加单体液压支柱的支护密度;二是单体液压支柱密集,可通过的空间宽度相对狭小,采煤工作面需用物资通过时比较困难;三是即便增加了支护密度,超前支护范围仍存在不同程度的底鼓情况(还是因为需用量大,但支护强度仍比较低);四是单体液压支柱倾倒、滑倒、折损等现象较多,伤及作业人员的可能性显著增加。
6.2.迈步式超前支护液压支架加强支护形式:多用于有转载机的巷道内,且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小、来压显现强度不高;一般与转载机搭配使用,其顶梁宽度0.5m左右,顶梁长度8-10m不等,一般布置2组以上,有可靠的防倒措施。优点是人工劳动强度低,但弊端是:采煤工作面每推进2个循环(一般每个循环0.8m),就需要将两组迈步式超前支护液压支架全部前移一次,一是巷道顶板被频繁叠加支撑,致使顶板离层的速度加快;二是对顶板原有的锚网索支护的破坏比较严重,可能因局部锚网索支护失效而出现冒顶事故;三是不利于退锚作业及锚索托盘等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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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此专利(论文)的发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