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21日从自然资源部获悉,我国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全国范围内已建成省级以上绿色矿山总数超过5500家。其中,国家级绿色矿山数量达到1000余家,省级绿色矿山超过4500家,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
自然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正处于绿色矿山建设的关键加速期。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组织开展新一批国家级绿色矿山的遴选认定工作,进一步扩大国家级绿色矿山的覆盖面,树立更多行业标杆。
在推进路径上,自然资源部明确提出,今后将推动所有新建矿山全面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从源头上实现
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同时,对已有生产矿山,将加快推进绿色化改造和升级,分阶段、分类别实施绿色转型。对于目前尚未启动绿色矿山创建的矿山企业,有关部门将督促其尽快制定并启动绿色矿山建设方案,严格落实矿区生态修复法定义务,切实加强对矿区土地复垦、植被恢复、水资源保护、废弃物治理等生态修复工作的管理和投入。
此外,自然资源部还强调,我国将持续完善绿色矿山建设的标准体系。一方面,加快推动煤炭、
有色金属等关键矿种绿色矿山建设相关的行业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提升标准的权威性和统一性;另一方面,针对不同类型的矿山,补充制定更为细化的标准,包括露天矿山、地热矿泉水资源开发、海上油气开采等特殊领域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确保标准体系全覆盖、可操作、可考核。
在动态管理方面,自然资源部将严格执行绿色矿山名录的动态调整机制。对已纳入绿色矿山名录的矿山,将定期开展核查评估,对不再符合标准要求的矿山,及时予以移出,确保绿色矿山的“含绿量”实至名归,维护绿色矿山称号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总体来看,我国绿色矿山建设已从试点示范阶段转向全面推广和提质增效的新阶段。随着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管理机制的持续优化,绿色矿山将在全国矿产资源开发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为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