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要求书: 1.一种除尘用的移动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本体,所述第一本体为横向设置;
第二本体,所述第二本体与所述第一本体相连,所述第二本体为竖向垂直设置在所述第一本体的上方;
第三本体,所述第三本体与所述第二本体相连,并且设置在所述第二本体的顶部,所述第三本体为横向设置,所述第三本体的上方用于承载吸尘设备;
车轮,所述车轮设置在所述第一本体的内部,所述第一本体的下方设有滑轨,所述车轮的底部贴合在所述滑轨上,所述车轮可在滑轨上滚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除尘用的移动装置,其中,所述第二本体设置在所述第一本体上有三个。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除尘用的移动装置,其中,所述第二本体分别位于第一本体的左端、中间与右端的上方,用于支撑第三本体。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除尘用的移动装置,其中,所述第一本体与所述第三本体互相平行。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除尘用的移动装置,其中,所述第一本体与所述第三本体的长度相同。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除尘用的移动装置,其中,所述第一本体为长条状。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除尘用的移动装置,其中,所述第三本体为长条状。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除尘用的移动装置,其中,所述第二本体为长条状。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除尘用的移动装置,其中,所述第一本体与所述第三本体为前后对称设置。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除尘用的移动装置,其中,所述第一本体与所述第三本体的中间设有第四本体。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一种除尘用的移动装置,其中,所述第四本体分别位于第一本体的左端与右端。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一种除尘用的移动装置,其中,所述第四本体分别位于第三本体的左端与右端。
13.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一种除尘用的移动装置,其中,所述第四本体为长条状。
14.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一种除尘用的移动装置,其中,所述第四本体与所述第二本体的长度相同。
15.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一种除尘用的移动装置,其中,所述第四本体与所述第二本体互相垂直设置。
16.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一种除尘用的移动装置,其中,所述第四本体为纵柱,所述纵柱由不锈钢材料制成。
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除尘用的移动装置,其中,所
声明:
“除尘用的移动装置及除尘装置及输送带及输送装置” 该技术专利(论文)所有权利归属于技术(论文)所有人。仅供学习研究,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联系该技术所有人。
我是此专利(论文)的发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