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了一则重要公告,公开征求《常州市工业企业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风险防控技术指导规范(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
这一规范主要适用于0.4k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额定功率500kW及以上和额定能量1000 kWh及以上的锂离子电池/
钠离子电池(含
固态电池)储能系统及电站的建设运行。
在储能电站的设置方面,明确规定储能电站应在厂区内独立设置。厂区内选址时,要与存在火灾、爆炸风险点保持相应的安全间距,并且与厂区及周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和易燃易爆场所,也要设置合适的安全间距。
对于锂离子、钠离子电池预制舱(柜)之间的防火间距有着细致的规定。步入式的长边端防火间距至少为3m,短边端防火间距不少于4m;非步入式的长边和短边端均不应小于3m。若采用防火墙分隔时,防火间距则不作要求,不过防火墙长度和高度应超出预制舱外廓不小于1m。锂离子、钠离子电池预制舱(柜)距离站外道路一般不应小于3m(道路转弯处除外),在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电池预制舱与站外道路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4h的防火墙,且电池预制舱距离站外道路不应小于1m,防火墙长度、高度应超出预制舱外廓不小于1m。
此外,所有新建储能电站项目必须严格遵循《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在安全设施设计未审查通过之前,储能电站项目不得动工施工。
当前,我国储能领域标准体系虽在不断完善,但工业企业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风险防控方面还存在短板。多数工业企业的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运行管理水平高低不一,相关安全运行管理要求的缺失,给工业企业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电站在安全建设、运行管理以及健康发展等多方面都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而常州的这一规范征求意见稿有望改善这一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