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重要法律,它规定了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矿产资源法制定于1986年,1996年、2009年修改过部分条款。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在本次会议上获得通过,是对矿产资源法进行的又一次重要修订。
2023年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修订草案对现行矿产资源法作了较为全面的修订,主要包括加强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健全矿区生态修复制度,并针对建立矿产资源储备和应急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完善法律责任,落实平等保护产权、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等方面作出规定与调整。
2024年6月底,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主要增加了促进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完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完善矿业权相关规定,增加无需取得探矿权的情形等;规范勘查开采活动,增加勘查方案、开采方案调整程序;加强矿区生态修复,明确修复原则和要求,加强修复费用监督管理。
修订草案三审稿对地质调查、国际合作、矿业用地、尾矿库治理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增加了对矿区生态修复工作的规定,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矿区生态修复工作的统筹和监督,并要求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应当包括尾矿库生态修复的专门措施。此外,还增加了积极促进矿产资源领域国际合作,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以及充分考虑矿业用地需求,并与有关法律做好衔接,进一步完善矿业用地制度等方面的规定。
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的通过,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我国矿产资源的管理,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保障国家经济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这也是对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体现,有助于提升国际社会对中国法治建设的认可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