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日起,《云南省虚拟电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有效期3年。该办法旨在规范虚拟电厂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行业规模化发展,助力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虚拟电厂并非传统意义上拥有实体厂房和发电设备的电厂,而是一种创新的能源管理模式,运用现代信息通信、系统集成控制等技术,将分散的可调控用电设备、
储能装置及分布式新能源等资源,整合为统一调度的“电力调节池”,从而实现与传统电厂类似的电力调节效果,助力电力系统稳定运行和能源高效利用。根据资源禀赋条件,虚拟电厂可分为负荷类与发电类。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办法》创新性地提出"三鼓励一扶持"政策:
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协同发展,引导能源企业、售电公司、负荷聚合商及电力用户共同参与;
鼓励专业化运营模式,重点培育负荷聚合商等新兴市场主体;
鼓励技术创新应用,支持智能调度算法、区块链等新技术的研发应用;
重点扶持民营企业,在项目开发、运营管理等环节给予政策倾斜;
该政策通过构建"国有主导、民营参与、多元协同"的发展格局,着力打造虚拟电厂创新生态圈,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体系化规范虚拟电厂管理,《办法》从四大维度建立全流程标准:
平台建设:由云南省虚拟电厂管理中心牵头,基于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打造省级管理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数据接口、交易结算等数字化支撑;
市场准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统一负责市场主体注册、资质审核及退出管理,同步开展电力中长期交易组织;
调度统筹:云南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实施负荷预测、交易执行及实时调度,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标准建设:明确提出技术接入规范、运营考核指标及信息安全要求等实施细则。
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云南省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中迈出重要一步,为全国虚拟电厂发展提供了制度创新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