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是我国能源转型的先行省份,近年来持续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机制、大力发展虚拟电厂,以市场化手段为核心,结合技术创新和政策引导,推动电力用户深度参与电网调峰和新能源消纳,形成了“用户侧资源灵活调用、新能源高效消纳”的良性循环。
山东省充分运用价格信号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推动电力现货市场于去年6月份转入正式运行,深化工商业用电价格由市场供需形成。实行“五段式分时电价”政策,在工商业电能量价格市场化形成基础上,结合全年不同时段电力供需特性,将用户承担的系统运行费、容量补偿电价等纳入分时电价执行范围,进一步拉大全省工商业用电峰谷价差。同时积极推动分时电价政策向居民、农业用电延伸。
以5月份居民电动汽车充电为例,夜间23:00至次日上午7:00属于充电低谷时段,充电价格0.385元/千瓦时;17:00-22:00属于充电高峰、尖峰时段,平均充电价格0.767元/千瓦时,低谷时段电费便宜了一半。通过价格信号引导,用户在低谷时段充电,有效缓解电网高峰时段压力,提升新能源消纳效率。
山东省加快推进用户侧调节资源系统化整合,通过虚拟电厂整合分布式调节资源,推动构建“源网荷储”协同调节能力。目前,山东省建成虚拟电厂20家,聚合分布式
光伏、
储能、充电桩等负荷资源274.8万千瓦,可调节能力达到55万千瓦,聚合规模位居全国前列。
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山东省正根据《意见》精神,加紧制定全省虚拟电厂发展方案和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引导虚拟电厂新业态蓬勃健康发展,尽早形成规模化调节能力,实现与电力系统协调互动。
山东省积极推动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企业消纳新能源,支持电力用户(含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作为零售用户或代理购电用户在市场低价时段购电,持续推进电力现货价格向用户侧传导;对直接参与电力市场批发交易的电力用户(含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在低谷时段和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月用网电量高于其全部网电量50%以上的,不对该电力用户中长期偏差收益进行惩罚性回收。
山东省还将研究制定更大力度的政策举措,提高电力用户(含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在现货市场负电价时段增购网电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
山东省通过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机制、大力发展虚拟电厂等措施,激励用户主动参与电网调峰和新能源消纳,形成了“用户侧资源灵活调用、新能源高效消纳”的良性循环,推动“源网荷储”协同互动。未来,山东省将持续优化分时电价机制,不断拓展电力市场交易范围,大力支持虚拟电厂新业态发展,提升“源网荷储”协同互动水平,进一步强化电力零售市场价格监管,真正发挥电力用户系统调节作用,为全国能源转型和新能源消纳提供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