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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委员会披露涉华镀锌钢板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结果

2025-04-25 11:28:40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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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当地时间2025年4月18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正式对外公布了针对原产于中国和乌克兰镀锌钢板(俄文:оцинкованный прокат)反倾销案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的详细披露信息,该披露以第2025/436/AD26R1号公告形式发布。
近日,一则来自欧亚经济委员会的贸易动态引发了广泛关注。当地时间2025年4月18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正式对外公布了针对原产于中国和乌克兰镀钢板(俄文:оцинкованный прокат)反倾销案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的详细披露信息,该披露以第2025/436/AD26R1号公告形式发布。
此次终裁结果明确指出,若取消现行的反倾销措施,中国和乌克兰所涉及的镀锌钢板产品将会继续存在倾销行为,并且这种倾销行为极有可能对欧亚经济联盟的相关产业造成持续或再度发生的损害。基于这一判定,欧亚经济委员会建议将2019年12月3日第209号决议所确定的反倾销措施有效期再延长五年。此次涉及的产品在欧亚经济联盟的税号分别为7210490001、7210490009、7210610000、7212300000、7212506100和7225920000。

为保障利益相关方的权益,欧亚经济委员会规定,相关方需在2025年5月5日(包含当日)之前提交针对此案件的评述意见。

回顾过往,2018年6月29日,欧亚经济联盟委员会便已启动对原产于中国和乌克兰镀锌钢板产品的反倾销调查。经过一系列的调查与审议,2019年12月6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公告,依据2019年12月3日第209号决议,决定对中国生产的镀锌钢板征收12.69% - 17.00%的反倾销税,对乌克兰涉案产品征收23.90%的反倾销税。不过,在此期间,欧亚经济委员会与中国五家企业达成了价格承诺协议,暂不对这五家企业征收反倾销税。这五家企业分别是鞍钢股份有限公司(Angang Steel Company Limited)、山东亿晨金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Shandong Esdawn Metal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Xinjiang Bayi Iron & Steel Co., Ltd.)、东阿县亿科板业有限公司(DongE Yike Panel Co., Ltd.)、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Gansu Jiu Steel Group Hongxing Iron And Steel Co., Ltd.)。这些反倾销措施自2020年1月5日起正式生效,原计划有效期至2025年1月4日。

2024年9月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再次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同年11月22日,为确保调查的连贯性,欧亚经济委员会先行将中国和乌克兰涉案产品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9月1日,直至此次终裁披露结果的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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