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7日,宁波市能源局发布通知,调整《宁波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中的家庭屋顶光伏发电补贴政策。通知指出,自政策施行之日起,全市范围内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屋顶建设、企业或单位投资建设的家庭屋顶光伏项目,不再享受市级财政补贴。此前已完成备案的家庭屋顶光伏项目,自备案之日起60日内建成并网的,仍按原政策标准发放补贴。
此次调整的背景是光伏组件价格的大幅下降。自2023年下半年起,各类家庭屋顶光伏建设成本显著降低,已实现平价上网。随着技术进步、国际形势和供需关系的变化,光伏组件价格从2021年初的5元/瓦下跌至目前的2元/瓦左右,家庭屋顶光伏建设的投资回报率大幅提升,继续实施财政补贴的必要性大幅下降。
宁波市自2021年12月发布《宁波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来,光伏产业发展迅速。截至2024年底,全市光伏装机容量达到844万千瓦,位居全省第一、全国副省级以上城市第一。其中,分布式光伏装机688.5万千瓦,位居全国设区市第一。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和成本的大幅下降,使得宁波市提前全面完成光伏高质量发展目标。
此次补贴政策的调整,标志着宁波光伏产业正式进入平价时代。这一变化不仅反映了光伏产业的成熟,也为未来光伏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随着补贴的取消,光伏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企业需要通过技术创新和成本控制来提升市场竞争力。
通知还强调,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要严格做好家庭屋顶光伏认定工作,提高补贴发放的规范性,杜绝各类骗补行为。这一要求将进一步规范光伏市场,确保政策调整的平稳过渡。
宁波市取消户用光伏补贴,标志着光伏产业正式进入平价时代。此次政策调整反映了光伏组件价格的大幅下降和产业的成熟。随着补贴的取消,光伏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企业需要通过技术创新和成本控制来提升竞争力。同时,严格的认定工作将确保政策调整的平稳过渡,推动光伏产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