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9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对华二氧化钛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决,决定对中国的二氧化钛产品征收反倾销税。这一裁决标志着欧盟在贸易救济措施上的立场,并对中国二氧化钛出口企业产生了重大影响。除油墨用二氧化钛被排除在外,其他用途的二氧化钛,包括非白色涂料用、食品级、防晒霜用、高纯度二氧化钛,以及锐钛型、氯化法等二氧化钛均被列入征税范围。
反倾销税的征收方式由原来的从价征收改为从量征收,具体税率为龙佰集团0.74欧元/公斤、安徽金星钛白集团0.25欧元/公斤、其他应诉企业0.64欧元/公斤、其他未应诉企业0.74欧元/公斤。这一改变可能会对中国出口商的利润产生影响,同时也增加了欧盟进口商的成本。
此外,临时反倾销税将从初裁公布之日起征收,不可减免,且不进行追溯征收。欧盟进口商需要在各成员国海关提供带特定声明的商业发票,以便适用上述反倾销税。对于初裁和终裁之间的差异,将采取多退少不补的方式处理。符合条件的新出口商后续可申请平均税率。
面对这一裁决,中国涂料工业协会正在积极行动,与律师事务所合作,及时了解企业的诉求和建议。协会正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继续关注发展动态,适时就欧盟对华二氧化钛反倾销调查进行再次申诉。这一行动显示了中国行业协会在保护国内企业利益和应对国际贸易争端中的积极作用。
欧盟委员会的最终裁决对中国二氧化钛出口企业构成了挑战,但中国涂料工业协会的积极应对表明了中国企业的决心和能力。协会的行动不仅有助于保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为国际贸易的公平性和可预测性提供了支持。随着协会与律师事务所的合作,以及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中国企业有望在应对欧盟反倾销税方面获得更多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