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强力助推新型储能产业,最高资助达1000万元。2024年12月30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财政厅出台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管理实施细则》,旨在提升制造业重点任务的资金管理效率和使用效果。
该细则正式确立了资金支持的四大核心范畴:首要范畴聚焦于新型储能产业内具备显著竞争优势的项目,涵盖锂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氢储能/燃料电池以及飞轮电池等产品的工程研发与产业化推进;其次,涉及储能电池用材料、电子元器件、生产工艺装备等产品的工程研发及产业化实施;再次,包括储能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变流器(PCS)及系统集成等关键产品的工程研发与产业化应用;最后,还囊括了省委、省政府另行确定的其他扶持项目。
根据细则规定,原则上采取事后奖励机制,针对符合既定条件的项目,在其规定时间内的产业化投入(具体涵盖设备购置费、配套软件购置费、设备软件安装调试费、研发材料购置费、自研设备外协加工费以及工程样品测试费,且不计入税费),将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30%的比例予以扶持,且单个项目的奖补资金上限设定为1000万元人民币。
这一政策的出台,展现了广东省对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重视,以及通过财政资金引导,促进产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