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了《陕西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明确了该省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发展方向和具体目标。该方案强调了新型储能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具体的建设原则和项目规划。
根据方案,陕西省将依据资源分布,在陕北、渭北等可再生能源富集区域布局新型储能电站,特别强调独立储能电站的发展。将重点推进压缩空气、液流电池储能等大容量、中长时间尺度的独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并加快陕湖直流一期、渭南可再生能源基地配套的16个电化学储能项目的建成。此外,宝鸡陇县全钒液流国家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和延安安塞、铜川耀州等压缩空气储能项目也将开工建设。方案还鼓励在榆林等光照条件优越的地区建设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以作为调峰电源,并在陕北电网薄弱区域推进构网型控制技术的应用。
方案中还提到,陕西省将大力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的规模化发展。结合光伏用地政策,依托毛乌素沙地和陕北黄土高原地形,建设千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并编制光伏治沙实施方案,计划新增资源量3000万千瓦以上。同时,推广国家能源关中旱腰带地区农光互补科研成果,建设渭北千万千瓦级农光互补可再生能源基地。每年将竞争配置10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建设规模,确保项目接替有序,并启动市场化项目研究,通过配置一定比例的储能设施,探索可再生能源与储能协调发展新路径。
到2026年,陕西省计划建成榆林2000万千瓦级,延安、渭南1000万千瓦级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示范县,并在全省建成20个100万千瓦级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示范县。这一系列措施旨在推动陕西省可再生能源的高质量发展,实现能源结构的优化升级,为全省能源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