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集团于12月6日正式对外发布了一项重大决策公告,详细披露了其计划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具体安排。公告指出,长青集团拟将其全资子公司——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全部转让给由鱼台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鱼台政府”)直接管理的鱼台县华兴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新能源”)。此次股权转让得到了鱼台政府的明确支持与授意,体现了鱼台政府对于此次合作的重视与期待。
在公告中,长青集团透露,经过与鱼台政府及华兴新能源的多次友好沟通与深入协商,三方已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了初步意向。为明确各方权益与义务,三方于2024年12月5日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根据该协议,此次股权转让的意向价格为4.01亿元人民币。这一价格是根据当前市场环境、目标公司的资产状况及未来发展潜力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后得出的。
在4.01亿元的意向价格中,3.26亿元将直接作为股权受让款支付给长青集团,用于弥补其因出售股权而产生的资金缺口。而剩余的7500万元,则将用于代目标公司(即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偿还其对长青集团的借款,以减轻目标公司的财务负担,并为其未来的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公告中公布的4.01亿元仅为协议各方初步协商的意向价格,并非最终确定的成交价格。未来,在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时,各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成交价格进行进一步的明确与约定。因此,投资者在关注此次股权转让事宜时,应保持理性态度,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及正式协议的签署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