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个指导意见挺重要的,它定义了新型经营主体,包括那些有新技术特征、新运营模式的配电环节资源,比如分布式光伏、风电、储能等,还有虚拟电厂和智能微电网。
这个指导意见的核心是鼓励这些新型经营主体提升技术管理水平和调节能力,以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需求。特别是虚拟电厂,它们可以聚合分布式光伏、风电等资源,为电力系统提供灵活的调节能力,这可是个创新点。
指导意见还提到,支持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建设智能微电网,这样可以提高新能源的就地消纳水平。同时,也在探索通过新能源直连增加企业绿电供给的机制,这对于推动绿色能源发展是个好消息。
对于那些调节容量达到5兆瓦及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指导意见鼓励他们提供电能量和辅助服务,并平等参与电力市场。这意味着他们可以和其他经营主体一样,公平承担相关费用,享受市场地位。
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也被鼓励整合小规模资源,整体参与电力市场,实现协同调度。这有助于提高市场效率,也是电力市场发展的一个新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