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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加快实施新材料领军企业培育工程

2024-07-15 10:54:09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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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近年来,随着新材料产业的快速发展,加快实施新材料领军企业培育工程已成为推动山东省新材料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优化新材料产业布局,提高产业链协同创新能力,根据《关于调整充实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培育库的通知》(鲁工信新材〔2024〕73号)要求,经过企业申报、各市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现已确定了2023年度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名单和50强企业名单,并进行了公示。
近年来,随着新材料产业的快速发展,加快实施新材料领军企业培育工程已成为推动山东省新材料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优化新材料产业布局,提高产业链协同创新能力,根据《关于调整充实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培育库的通知》(鲁工信新材〔2024〕73号)要求,经过企业申报、各市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现已确定了2023年度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名单和50强企业名单,并进行了公示。

根据公示信息,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肥城联谊工程塑料有限公司等285家企业的新材料产品上榜“2023年度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公示名单”(含50强,50强名单见附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围绕塑强新材料产业新优势,壮大新质生产力,加快领军企业培育库建设,今年4月15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新材料产业处印发《关于调整充实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培育库的通知》,组织开展调整充实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培育库工作,并评选2023年度新材料领军企业50强。这一《通知》明确,鼓励支持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为方向,重点支持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等重点领域相关企业申报。申报企业销售收入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新材料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新材料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新材料产品销售收入增速达到10%以上。

在自主创新能力方面,《通知》明确,科技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的,研发占比可放宽至不低于2.5%;超过5亿元的,研发占比可放宽至不低于2%或投入额度不低于1亿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通过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此次对公示无异议的领军企业,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统一纳入省新材料产业领军企业培育库,实现入库动态管理,各级各部门会加大对入库领军企业的培育力度,推动入库企业做优做强。

此次纳入培育库的领军企业,是经过严格筛选和审核的优秀企业,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这些企业在新材料产业领域拥有独特的优势和核心竞争力,为山东省新材料产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


2023年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50强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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