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格林美控股子公司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与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兰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兰钧新能源)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决定按照全球绿色供应链管理要求,构建动力电池的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体系,形成全球一流的动力电池绿色回收利用典范模式,共同满足全球新能源绿色管理的要求。
根据格林发布的公告,《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武汉动力电池为甲方,兰钧新能源为乙方)。
1、在全球范围内,对乙方全球供应链所产生的退役/废旧动力电池及废料,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价格,同等条件下优先交付甲方处置。按照全球绿色供应链管理要求,遵循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的原则,对废旧动力蓄电池实施全过程信息管理,实现动力蓄电池实施安全回收、贮存和绿色处置,通过双方合作,构建动力电池的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体系,形成全球一流的动力电池绿色回收利用典范模式,共同满足全球新能源绿色管理的要求。
2、双方探讨“废料换原料”的定向循环合作模式,即乙方将废电池及电池废料交付甲方,甲方通过绿色循环技术,对乙方交付的废电池及废料中的镍、钴、锰、锂等金属进行绿色提取,生产出电池级镍、钴、锰硫酸盐、锂盐或者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三元前驱体或正极材料,在质量和价格满足乙方要求的前提下优先供应给乙方。
3、双方协商,在锂电池应用场景的开拓中双方保持高度的沟通和互信。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采购乙方的电芯、模组或标准箱;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供应给甲方电芯、模组或标准箱。
4、乙方在对接主机厂客户时,甲方可为乙方及目标客户提供回收、综合利用支撑,以利于乙方客户的开拓。乙方已销售出的电池包,乙方可选择依托甲方在全国已布局的产业园区和回收网点做备品、品件库,同时其二级售后服务(电池包要返厂的维修)可由甲方承接,甲方做好售后服务。
5、双方同意相互依托各自创新平台,开展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化、锂盐或者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三元前驱体与三元材料等创新项目研究,利用彼此优势共建创新平台、共同争取及开展国家、省、市创新创业等项目,共同探索全球范围的退役动力电池回收模式,共同推动磷酸铁锂、三元前驱体与三元材料的技术进步。
6、双方同意进一步深化合作,积极探索回收体系、技术体系、资本体系、材料供应与资源组合的战略合作,以共同应对全球新能源对成本、资源与资本的挑战,共同打造有全球竞争力的供应链和价值链。
7、双方在全球范围内互相承认为战略合作伙伴,并积极宣传对方,共同为双方打造全球范围的良好品牌与信誉。
8、本协议属框架性协议,本协议下的具体合作,由双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另行商定后签订相应合作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