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6月20日公布涉及1.06亿元专利诉讼案后,6月26日,珠海冠宇再次公布了一起锂电池相关专利诉讼纠纷,涉及金额2200万元。
ATL再次起诉珠海冠宇
6月26日晚间,珠海冠宇公告,公司近日收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专利侵权为由,起诉公司的起诉状等相关材料。
原告ATL称公司生产和销售的相关产品侵害了其ZL201621315077.9和ZL201210294046.X号专利的专利权,并据此请求法院判令公司立即停止制造、使用、销售、出口涉诉专利相关的电芯产品,赔偿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合理费用等。
每个涉诉专利对应的案件诉请赔偿金额为1100万元,2个案件合计共2200万元。
涉及多项专利纠纷
6月20日公告的诉讼中,ZL201420030319.4专利的权利要求为:1.锂离子电池,包括正极片、负极片、设置于所述正极片和所述负极片之间的隔膜,以及电解液,所述正极片包括正极集流体、附着在所述正极集流体表面的正极膜片和正极极耳,所述负极片包括负极集流体、附着在所述负极集流体表面的负极膜片和负极极耳,所述正极膜片上设置有第一凹槽,所述负极膜片上设置有第二凹槽,所述正极极耳焊接于所述第一凹槽内,所述负极极耳焊接于所述第二凹槽内,其特征在于:所述正极极耳的上下两个表面上覆盖有第一绝缘胶层,所述第二凹槽对应的所述正极膜片的表面贴有第二绝缘胶层。
6月26日诉讼中提到的专利ZL201621315077.9涉及“一种阴极极片及电芯”,摘要显示,采用该申请阴极极片的电芯,可以大大提高电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该专利由东莞新能源申请于2016年12月2日。
ZL201210294046.X专利属于锂离子电池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锂离子电池阳极极片。摘要显示,该发明在不影响电池动力学性能的前提下,能够有效地防止阳极膜片在电池的反复充放电过程中的膨胀脱膜,从而在实现电池的高容量和较高能量密度的同时,提高电池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该专利由东莞新能源申请于2012年8月17日。
东莞新能源、宁德新能源均系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ATL”)的全资子公司。ATL成立于1999年,由现宁德时代创始人曾毓群与梁少康、陈棠华等人共同创立。
在更早之前的今年3月,宁德新能源以专利侵权为由,在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起诉珠海冠宇,请求法院判决珠海冠宇停止在德国销售、进口涉诉产品;召回在德国境内的涉诉产品;向原告提供一定期限内销售涉诉产品相关的制造商、供应商等信息,以及一定期限内生产、交付产品的数量、价格、成本、利润等信息。
珠海冠宇表示,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与ATL之间的专利争议案件中,已有5个ATL的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并已采取上诉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