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福建、河北、贵州、浙江和江西等地教育厅公示(公布)2023年拟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名单。此前,江苏省教育厅也已公布2023年度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名单。
据统计,截止目前已有至少7省256所高校拟新增学士学位点。其中,西湖大学和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拟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具体统计名单如下:
陕西省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学位委员会《陕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20〕6号)和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22〕12号),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学位委员会组织开展了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经单位自评、形式审查、专家组审核,现将2023年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7日。
福建省
根据《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审核管理办法》(闽学位〔2022〕3号),经高校申报、省学位办审核,拟同意厦门大学等34所高校的国际新闻与传播等203个本科专业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现予公示。
河北省
根据《河北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对2023年有首届本科毕业生的河北大学的葡萄牙语等97个本科专业的《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评报告》进行了评审,拟同意河北大学葡萄牙语等97个本科专业新增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河北省2023年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高校统计 河北省2023年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高校统计](https://www.china-mcc.com/uploads/image/20230606/bd32bbd403b24efa92c9c5e3d9888874.jpg)
贵州省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发〔2020〕3号)和《省学位办关于开展2023年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我省普通本科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自主审核除外)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审核工作由贵州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组织开展,按照“服务需求、分类指导、程序完备、公开公正”的原则,省学位办邀请高校相关专家对17所高校申报的43个拟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进行了会议评审。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浙江省
根据《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浙学位〔2022〕4号)要求,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省学位委员会审议,拟新增西湖大学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其物理学等5个专业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新增浙江药科职业大学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其药学等16个专业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新增浙江大学中国画等262个专业(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13个)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现予公示。
江西省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实施细则》精神,省学位办组织了2023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对自主审核新增的14个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省学位办进行了复核;对非自主审核新增的63个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省学位办统一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核。经复核和审核,2023年全省高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64个, 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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