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能源局近日就《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该细则对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建设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旨在推动清洁能源多元化应用,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根据征求意见稿,重庆市对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作出差异化规定。主城都市区22个区县的项目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其他区县则要求不低于40%。这一规定充分考虑了不同区域电力负荷特点,为项目开发提供了明确指引。
在应用场景创新方面,细则鼓励投资主体探索多元化发展路径。重点支持增量配网、虚拟电厂、智能微网等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开发。其中,光伏组件与
储能系统的结合应用成为关注焦点,包括光储充一体化、分布式光伏+储能等创新模式。
随着5G网络建设加速推进,细则特别提出研究分布式光伏在5G基站的应用。这一方向既解决了基站供电问题,又提升了清洁能源消纳能力。在金属材料应用方面,光伏支架系统对
铝合金等
轻量化材料的需求持续增长,为相关产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在技术标准方面,细则要求项目并网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重点强调逆变器、储能电池等关键设备的质量要求,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同时,鼓励采用智能化监控系统,实现对发电量、用电负荷等数据的实时监测与分析。
为推动政策落地,重庆市将建立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管理制度。项目单位需按要求提交建设方案、电网接入方案等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在运营管理环节,细则明确电网企业的责任义务,要求其做好并网服务、电量计量等工作。
该细则的出台,标志着重庆市分布式光伏发展进入规范化、规模化新阶段。通过政策引导和技术创新,未来重庆有望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分布式光伏应用案例,为全国分布式能源发展提供有益参考。随着实施细则的不断完善,重庆清洁能源产业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