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储能与电力市场领域传来重要消息,江西省能源局正式印发了《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开展省级独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赣能电力字〔2025〕19号),标志着江西省正式拉开省级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的序幕。
此次申报项目需严格遵循一系列具体要求。在项目布局上,优先考虑新能源消纳难题突出、负荷峰谷差异显著、电源就地支撑能力不足以及区域电力缺口较大的地区,旨在通过储能项目的建设,有效缓解这些地区的电力供需矛盾,提升电力系统的灵活性和稳定性。
项目规模方面,电化学储能项目原则上规模不得小于5万千瓦/1小时,且本期建设规模上限为20万千瓦/2小时;而压缩空气储能项目则原则上规模不超过30万千瓦/6小时,以上规模均为单点接入标准。同时,为鼓励储能技术的多元化发展,对于采用其他技术路线的新型储能项目,将不设规模限制。
在项目基础工作上,申报项目必须已纳入地方规划,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并以独立储能类别完成备案。此外,还需获得县级以上林业、生态环境、文物、军事、水利等部门的支持性意见,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完成项目系统安全风险评估,办理好用地手续,并取得市级以上供电部门出具的电力系统接入意见。项目原则上须于2026年6月底前建成投产。
项目还需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能够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并接受电网监控和调度,同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和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的要求,具有法人资格。在安全方面,项目规划选址需加强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确保与相邻设施保持安全距离,远离人员密集和易燃易爆场所,项目建设和设备选型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