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在新能源领域的布局再迎重大进展。2025年4月17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印发了《辽宁省2025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该方案的发布,标志着辽宁省在推动清洁能源发展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了基础。
根据方案,2025年第一批风电、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总计700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2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500万千瓦。这些项目全部用于支持无补贴风电光伏项目的建设。
在项目布局方面,700万千瓦的建设规模被分解到沈阳市和朝阳市。具体来看,沈阳市将建设100万千瓦的风电项目,朝阳市则承担了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和500万千瓦
光伏治沙项目。其中,光伏治沙项目将分三期建设,一期80万千瓦,二期140万千瓦,三期280万千瓦。这一布局不仅有助于优化辽宁省的能源结构,还将重点支持朝阳市开展光伏治沙工作,助力辽宁省全面打赢科尔沁沙地歼灭战。
方案还对项目的具体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新增风电项目单体规模至少1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单体规模至少10万千瓦,且项目场址需不存在土地、环保、林草、军事和文物等方面的问题。
在建设时间安排上,风电项目应于2025-2026年启动建设,并最晚于2029年并网。光伏治沙项目则分三期分别于2025、2026和2027年启动建设,在达到治沙等相关标准并经治沙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后,最晚于2028、2029和2030年并网。
值得关注的是,相比于今年2月印发的征求意见稿,正式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项目上报时间。有关市发展改革委需按照国家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政策以及上述基本要求组织开展竞争配置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后,风电项目及朝阳市光伏治沙一期项目最晚于2025年6月30日前,朝阳市光伏治沙二期、三期项目最晚分别于2026年6月30日、2027年6月30日前将优选出的项目业主和项目建设规模上报省发展改革委,逾期未报送视为自愿放弃项目建设规模。
《辽宁省2025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的发布,为辽宁省新能源发展注入了新动力。通过明确项目规模、布局和建设要求,该方案不仅有助于推动无补贴风电光伏项目的建设,还将为辽宁省的能源转型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随着这些项目的逐步实施,辽宁省在新能源领域的影响力将进一步提升,为全国能源结构优化贡献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