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旨在通过财政资金支持,推动科技型企业在绿色低碳、未来产业等关键领域的技术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绿色低碳领域支持政策
《通知》明确指出,在绿色低碳领域,天津市将重点支持退役动力电池、废塑料等资源循环方向的重大技术、装备和工艺研发,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500万元项目支持。此外,围绕绿色氢能、前沿储能、碳捕集高效利用等碳达峰碳中和方向,海洋探测、海水综合利用、海洋能源开发利用、港口与海洋工程装备等现代海洋方向,农业传感器与专用芯片、育制种智能化、农业机器人等智慧农业方向,城市更新与品质提升、智能建造和智慧运维等城镇化与城乡发展方向,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200万元项目支持。
未来产业领域支持政策
在未来的产业领域,天津市将支持下一代通信、量子科技、元宇宙、光电芯片等未来信息领域,原子级制造、人形机器人、智能制造等未来制造领域,新型半导体材料、纳米材料、生物材料等未来材料领域,氢能、核能、储能技术等未来能源领域,深海装备、卫星互联网、空天技术等未来空间领域,基因治疗、脑机交互、生物育种等未来健康领域的前沿技术研发。对于这些领域的项目,天津市将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200万元项目支持。
政策意义与未来展望
这一政策的发布,不仅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了明确的发展方向和资金支持,也为天津市在绿色低碳和未来产业领域的技术创新注入了强大动力。通过财政资金的支持,天津市有望在绿色氢能、前沿储能、碳捕集高效利用等关键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推动相关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未来,随着这些政策的逐步落实,天津市将在绿色低碳和未来产业领域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