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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佛山一不锈钢企业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022-11-21 10:18:48 来源:广东省不锈钢材料与制品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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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据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消息,近日佛山一不锈钢企业被税务部门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据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消息,近日佛山一不锈钢企业被税务部门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具体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公告送达 

(2022年第240号) 

佛山市申邦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佛税一稽税通〔2022〕10492号)。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上述文书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 

佛税一稽税通〔2022〕10492号

佛山市申邦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606MA4UTTXT6D): 

事由: 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依据: 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第十条等规定。 

你单位符合《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第六条相关规定,我局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详细信息见附件),将你单位失信信息推送至参与联合惩戒部门和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在土地供应、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政府采购、银行授信、政策性资金投放等方面被有关部门参考使用,税务机关适用D级纳税人管理措施。 

你单位如对本通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 公布的失信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 

公布的失信信息 

一、 基本情况 

纳税人名称:佛山市申邦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91440606MA4UTTXT6D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赤花社区居民委员会广隆工业园兴业4路顺联机械城第18栋二层268号 

法定代表人:李小飞、男性、居民身份证:341224********3456 

二、 案件性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三、 主要违法事实 

经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6年8月17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254份,金额为2320.13万元,税额为394.42万元。 

四、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该公司上述行为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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