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临沧市临翔区马台光伏发电项目三期启动招标,由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这是云南省2024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装机容量20万千瓦,计划投资约8亿元。项目初选址在马台乡,首年满负荷运行小时数1425.5小时,建成后年发电量约27128万千瓦时,年产值约7324.6万元,年上缴税收1033万元,能节约标准煤213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68万吨,开标时间是3月30日。
根据相关通知,项目要按装机容量的10%配置调节资源,可通过自建新型储能设施或购买共享储能服务等方式实现。招标文件明确,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模式,投资主体负责前期、建设及运营等工作,包括勘察、设计、投资、建设及管理运营等,项目建设所需全部投资由投资主体筹措并承担投融资成本。
项目建设周期要求明确,完成备案后2个月内应开工,办理用林用地、环保水保、接入系统审批等前期手续的时间可扣除,最长不超过2个月。原则上开工后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应具备全容并网条件。项目建设所需全部投资由投资主体筹措并承担投融资成本,这是投资成本方面的要求。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临翔区人民政府及所属各部门会按职能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和服务,但不会向投资主体支付任何费用。按《投资开发协议》条件,运营本项目产生的所有建设运营成本及所有经营风险,均由投资主体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