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7日,云南省发改委公示了《关于促进云南光伏发电与光伏制造融合发展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的拟采纳情况。这一政策旨在支持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光伏发电与光伏制造的深度融合,助力企业“抱团取暖”和“组团出海”,扩大市场应用范围,支撑云南产业强省战略。
政策围绕三大核心方向展开:
一、支持企业“抱团取暖”
1. 成立省级行业协会:2025年6月底前,成立省级光伏发电与光伏制造融合发展协会,涵盖光伏制造、发电企业及相关科研单位。协会将同步建立党组织,落实行业监管职责,促进公平竞争与交流合作。
2. 制定地方标准:结合云南及周边国家实际,省级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光伏制造、发电及设备循环利用的地方标准,并推动其应用。
3. 设立光伏产业基金:2025年底前,支持有条件州(市)依托资源禀赋,设立“光伏发电+光伏制造”产业基金,推动重点产业发展。
4. 组织产业交流:每半年组织不少于一次光伏产业交流研讨会,邀请上下游企业及专家,促进合作。
5. 提升企业竞争力:支持企业联合建设零碳工厂和园区,2025年6月底前建立绿电消费溯源体系,推动园区开展清洁生产改造,创建绿色低碳示范园区。
二、支持企业“组团出海”
1. 推动电网互联互通:强化与周边国家电力互联互通,扩大昆明电力交易中心跨境电力贸易业务。
2. 建立电力贸易激励机制:依托跨境电力网络,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开展电力贸易,提升互济能力,促进双向贸易。
3. 支持境外项目开发:鼓励企业投资老挝等境外新能源项目,支持境外项目使用人民币结算。
4. 创新通关模式:优化国际贸易服务,推进便利化措施,压减企业成本,确保出口退税全程不超过5个工作日,保障新能源产品快速通关。
5. 强化政府服务:丰富“走出去”公共服务,制定南亚东南亚国家服务指引,每年组织企业赴周边国家交流访问。
三、支持产业转型升级
1. 延链补链强链: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发展新能源电池、组件等产品,鼓励配套环节发展,支持单晶硅项目向电池片环节延链。
2. 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要求新能源项目配置不低于装机容量10%的储能容量,支持多种储能技术发展,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3. 打造研发创新平台:加快硅光伏绿色制造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和共性技术研发中心,推动成果转化。
4. 推进设备更新与高效组件推广:支持老旧光伏电站改造升级,推动硅光伏企业设备更新,推进光伏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使用高效率组件。
5. 推进退役设备回收利用:鼓励建设退役设备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区,支持企业建立回收体系,推动退役设备无害化处理和循环利用。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协调:各责任单位细化分工,整合资源,确保政策落实。州市政府履行属地责任,推动任务执行。
2. 加强政策解读:及时组织政策宣讲解读活动,调动产业链各方积极性,推动全产业链发展。
3. 加强评督服务:定期调度评估政策落实情况,协调解决企业“组团出海”问题,优化调整政策措施。
云南此次政策的出台,不仅为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明确的路径,也为全国乃至全球光伏产业的融合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展现了云南在新能源领域的创新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