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了《四川省新型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工作导则(暂行)》。这份文件明确了适用范围,除了抽水蓄能外,其他以输出电力为主、对外服务且功率和容量均达到500千瓦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都适用。其他功率和容量的储能设施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在施工管理方面,文件要求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保障安全建设投入,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尤其是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控,防止设备震动和损伤,还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在并网准备方面,文件提出新型储能电站要委托有储能专业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并网检测。并网验收前,必须完成电站主要设备及系统的型式试验、整站调试试验和并网检测,确保一切符合要求。
文件强调要加强并网验收工作。电网企业要积极配合新型储能电站的并网和验收,对不符合国家(行业)并网技术标准的电站,坚决杜绝“带病并网”。同时,要优化调度运行方案。
在并网调度协议中,要明确新型储能电站的安全调度区间,并严格执行。这既能保障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又能充分发挥储能电站的作用,确保新型储能电站的健康发展。
总的来说,《四川省新型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工作导则(暂行)》从施工管理、并网准备和验收等多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新型储能电站的安全运行提供了规范和保障,推动了储能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