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贵州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征求《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文件意见的通知。文件中提到,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将实行保障性并网与市场化并网相结合的方式。这种方式为项目的并网提供了明确的规则,保障了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时也体现了灵活性,以适应不同情况的项目。
对于纳入年度建设规模计划并按规定时序建成的项目,将实行保障性并网。这些项目需要按照要求配置项目建设装机容量10%以上(满足2小时运行要求)的储能,或者购买相应的储能服务。这一规定确保了项目的稳定运行,同时也促进了储能产业的发展。
如果项目未能按规定时序全部建成,那么将实行市场化并网。对于超过规定时序半年内(含半年)建成的部分,需要按装机容量的20%以上(满足2小时运行要求)配置储能或购买储能服务。这一规定既考虑到了项目的实际情况,又保证了电网的安全运行。
如果项目超过规定时序半年以上但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建成的部分,则需要按装机容量的30%以上(满足2小时运行要求)配置储能或购买储能服务。这一更高的要求是为了更好地保障电网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同时也促使项目加快建设进度。
对于超过规定时序一年以上未建成的部分,将不予并网。这一严格的措施旨在督促项目投资主体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避免项目长期拖延,影响电网的整体规划和运行效率。
在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取得核准备案后,优先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但如果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者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允许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投资建设。这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既保障了项目的顺利推进,又充分调动了各方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