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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入市:新能源发电的新时代

2025-02-12 08:16:10 来源:中国企业家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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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2月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136号文,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通知明确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全面入市,电价由市场形成,标志着中国新能源发电进入全面市场化阶段。此次对改革新能源发用电主体影响重大,但居民电价不受影响,工商业用户电价首年基本持平,后续随市场波动。改革内容包括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建立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增量项目分类施策等。该政策旨在解决新能源固定电价与市场供求不匹配等问题,助力“双碳”目标,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文件已于1月27日下发,最迟2025年底落地。

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136号文,明确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全部进入市场,电价由市场交易形成。这标志着中国新能源发电从保障性收购进入全面市场化阶段,是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这一改革主要影响新能源发用电主体,对居民电价无影响,工商业用户电价首年基本持平,后续将随市场波动。


136号文的改革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市场化;二是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三是对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存量项目通过差价结算与现行政策衔接,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由市场化竞价确定。这种安排有利于存量项目平稳运营,同时发挥市场对增量项目的作用。


136号文还完善了新能源市场交易机制。在现货市场,推动新能源公平参与实时市场,放宽现货市场限价,申报价格上下限综合多因素确定。中长期市场则缩短交易周期,提高交易频次,鼓励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这些举措有助于新能源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提高交易效率和灵活性。


新能源发电具有随机性和波动性,尤其在光伏装机快速增长后,午间发电多时电价低,晚间电价高时发电少,导致收入波动。为此,136号文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当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机制电价时给予差价补偿,高于机制电价时扣除差价,以稳定企业预期,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36号文对新能源项目的存量和增量进行了划分,以2025年6月1日为节点。存量项目通过差价结算与现行政策衔接,增量项目根据新能源发展目标动态调整电量规模,机制电价由市场化竞价确定。这种“老项目老办法、新项目新办法”的安排,既保持了存量项目的稳定,又为增量项目创造了市场化的条件。


“十四五”以来,中国新能源装机年均增长25%,截至2024年底,风电、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14.1亿千瓦,占比约42%,首次超过火电。随着新能源大规模发展,固定电价模式已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亟需深化市场化改革。当前新能源开发建设成本大幅下降,电力市场规则逐步完善,为全面市场化创造了条件。


136号文的发布是中国新能源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推动新能源全面入市、完善交易机制、建立价格结算机制等措施,解决了新能源发电的波动性问题,稳定了企业预期。存量和增量项目的分类施策,既保障了存量项目的平稳过渡,又为增量项目提供了市场化的空间。这一改革将有力推动新能源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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