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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布新规:海上风电项目需布局在离岸30公里外或水深超过30米的区域

2024-12-26 23:1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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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自然资源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了《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旨在规范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该目录将项目分为鼓励、限制和禁止三类。其中,限制类项目特别指出,海上光伏发电项目只能在省管海域内特定区域布局,而新增海上风电项目则需布局在离岸30千米外或水深超30米的海域。此外,通知强调建设用地要严格控制增量,优先利用现有土地,减少对耕地、林地等自然资源的占用。

近日,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布了《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通知,这份通知明确了未来自然资源开发的方向,分为鼓励、限制和禁止三类事项,为了推动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在限制类项目中,海上光伏发电的布局受到了一定的限制。通知指出,海上光伏项目不得在省管海域以外进行布局,这意味着开发商需要更加关注省管海域内的资源利用。具体来说,省管海域内的光伏项目只能在围海养殖区、海上风电场区、电厂确权温排水区以及长期闲置或废弃的盐田等四类已开发区域进行选址。这一规定将有效减少对海洋生态的影响,同时也为海上光伏项目的开发设定了明确的边界。


对于海上风电项目,通知同样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增的海上风电项目必须在离岸30公里以外或水深大于30米的海域进行布局。这一规定将有助于避免海上风电与其他海洋活动的冲突,确保海洋资源的合理利用。此外,远离岸边的布局也有助于减少对沿海生态环境的影响,保护海洋生物的栖息地。


通知还强调了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要严格控制,特别是在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和海域等方面。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项目都需要优先考虑利用现有的建设用地,控制耕地、林地、草地和湿地的占用。这一政策为了推动资源的节约利用,鼓励开发商在已有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和提升,减少对新土地的需求。


在土地利用方面,通知明确要求要积极盘活存量,控制增量。这意味着开发商在进行项目规划时,必须考虑如何更有效地利用现有资源,而不是一味追求新的土地开发。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更好地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


可以说,这份通知为海上风电和光伏项目的开发设定了新的规则,强调了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保护。未来,开发商需要在政策框架内灵活调整策略,以适应这一新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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