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项目作为新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和实现碳中和目标中扮演着关键角色。为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的用地管理,安徽宣城市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了官方回复,涉及光伏用地的分类、项目选址要求以及用地审批手续等。
首先,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分为光伏方阵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光伏方阵用地包括光伏面板、采用直埋电缆敷设方式的集电线路等用地,而配套设施用地则包括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场内外道路等用地。
在项目选址方面,光伏发电项目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鼓励使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同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项目应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区域,并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I级保护林地。
针对光伏方阵用地是否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问题,官方明确表示,光伏方阵用地在符合选址要求的情况下,使用未利用地或农用地,可按原地类管理,实行用地备案,不需要按非农建设用地审批。但需要注意的是,光伏方阵用地不得改变地表形态。
对于光伏发电项目配套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应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农用地的,还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此外,光伏方阵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用地单位需与相关权利主体签订用地与补偿协议,并报当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安徽宣城市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官方回复为光伏发电项目的用地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导。光伏方阵用地在特定条件下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而配套设施用地则需依法办理相关审批。这些政策有助于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的用地行为,促进光伏项目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保护了耕地和生态环境,为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