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为响应国家新能源发展政策,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发布了《关于健全完善新能源消纳体系机制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该文件提出了一系列措施,旨在通过市场化手段提高新能源消纳比例,并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
首先,山东省将稳步推动新能源入市,完善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并分类、逐步提高新能源市场化交易比例。具体而言,2025年到2026年,新增风电项目可自主选择全电量或30%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新增
光伏发电项目可自主选择全电量或15%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
这一政策将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变化进行优化调整,目标是到2030年,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全面入市。
在绿电绿证方面,山东省将依托专业机构,探索建立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服务平台,开展绿证交易数据分析、政策研究、宣传推广等工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绿证交易提供供需对接、技术支持、市场研判等服务。同时,文件提出积极扩大绿电绿证交易规模,探索实施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超过预算部分通过购买绿电绿证进行抵消,引导重点用能企业参与绿证交易。
此外,山东省还强调有序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支持企业因地制宜采用新能源就近直供、绿电交易、虚拟电厂、新能源自发自用等4种模式。依托电力市场交易平台和先进技术,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工作,通过多方协同互动,充分挖掘用电负荷侧的调节消纳能力,打造新能源消纳新模式。同时,文件还提出探索推动虚拟电厂建设,推动综合能源管理服务商、售电公司等开展虚拟电厂业务,聚合源荷储资源,高质量常态化参与电力系统调节。
山东省出台的新能源市场化交易政策,不仅为新能源项目提供了市场化交易的平台和机制,也为新能源消纳和能源结构优化提供了政策支持。通过逐步提高新能源市场化交易比例,畅通绿证交易服务渠道,以及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虚拟电厂建设,山东省在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也为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这些措施将有助于山东省在新能源领域实现更加高效、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