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 | 胡柏椿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624MA288NA40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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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 | 邮箱 | 纳税人识别号 | MA288NA4-0 | ||
电话 | 0575-89385515;0575-89385528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新昌县南明街道人民中路199-211号(单号) | ||||
企业简介 | 新昌县城镇污水治理有限公司,是浙江绍兴的一家环保企业。法定代表人胡柏椿,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位于浙江省新昌县南明街道人民中路199-211号(单号)。主要经营:污水处理;市政工程、环保工程、土石方工程、古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公路与交通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体育设施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