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能源近日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通知,根据核查结果,公司所属的148团20MW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可正常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电量。然而,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148团20MW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因交流侧逆变器容量21.6MW高于备案容量20MW,将不再享受该补助。
根据公司测算,此次变动预计将减少公司当期收入7861万元。尽管补助项目的调整会对公司收入造成影响,但天富能源表示这不会影响公司的整体可持续经营能力和正常运作。最终的会计处理结果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天富能源因光伏补助项目调整预计减收7861万元,这一变动主要由于公司一个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逆变器容量超出备案容量,导致不再符合享受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的条件。尽管预计收入会有所减少,但公司强调其整体经营能力及运作不会受到影响,且最终的会计处理将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