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孝义分局于12月11日发布了一则关于2024 - 2025年秋冬季改善空气质量强化减排的通知,这一通知涉及到多个行业,其中氧化铝行业的管控措施备受关注。
此次管控措施是在差异化管控的基础之上,采用排放总量和浓度双控的方式,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强化减排。并且明确规定,强化减排措施不会高于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要求,这是在平衡企业生产与环境保护之间做出的考量。
对于氧化铝行业而言,有着具体而明确的管控细则。首先在生产线调控方面,不同企业有着不同的调控要求。如果企业达到绩效A 级,可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公示情况自主调控减排。像山西信发化工有限公司需要停2座焙烧炉;孝义市兴安化工有限公司要停1座焙烧炉(1#或者2#)和一台锅炉(3#或者4#);孝义市田园化工有限公司面临停2号焙烧炉或者1、3号焙烧炉的要求;山西奥凯达化工有限公司则要停1座焙烧炉,这一生产线调控的管控时间从文件印发之日起直至2025年1月15日。
其次,焙烧炉排放浓度管控也是重要一环。在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3月31日这一管控时间段内,要求焙烧炉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日均值分别不高于10、50、50毫克/立方米。这一标准的设定,旨在严格控制焙烧炉在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减少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再者,自备电厂排放浓度管控同样不容忽视。在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自备电厂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日均值不高于5、25、40毫克/立方米,而在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时,二氧化硫日均值不高于20毫克/立方米。这有助于从源头上控制氧化铝企业自备电厂的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
吕梁孝义的这一管控措施体现了当地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视,在氧化铝产业发展的同时,积极应对秋冬季可能出现的空气质量问题,通过对氧化铝企业生产线、焙烧炉和自备电厂的管控,期望在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之间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点,推动当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