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在氢能产业领域迈出了坚实的一步,长春市元启氢能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宣布成立,注册资本高达20500万元人民币。这一举措不仅彰显了长春市在新能源产业中的雄心壮志,也体现了吉林省对氢能发展的重视。
股权结构方面,长春市元启氢能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由三家公司持有。其中,长春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最高,达到48.7805%,该公司是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则是由长春市财政局全资控股的国有企业。
长春新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长春市元启氢能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36.5854%的股份,该公司是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也是由长春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全资控股的国有企业。
最后,吉林省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14.6341%的股份,该公司由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长春新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控股,持股比例分别为71.42%和28.57%。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和吉林省财政厅共同控股的国有单位。
长春市元启氢能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不仅为吉林省的氢能产业注入了新的活力,也展现了吉林省在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实现绿色转型方面的坚定决心。通过这种跨部门、跨行业的合作模式,吉林省有望在氢能领域实现技术突破和产业升级,为实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