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矿业产业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同时也面临着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为了实现矿业可持续发展,我国提出了绿色矿山建设的目标。绿色矿山建设是指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要求,通过科学的规划、合理的布局、严格的管理,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昨日,自然资源部生态修复司副司长卢丽华答记者问时表示,将切实推动生产矿山“边开采、边修复”,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助推我国矿业高质量发展。
卢丽华称,将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全流程监管。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管控,将生态保护修复要求体现在矿业权出让合同签订、采矿权登记、开采过程管理、闭坑管理等各环节,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谁破坏、谁治理”。优化矿山开采方式和开采设计。完善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报审查制度,推动生态修复方案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开采设计等紧密衔接、统筹实施、严格落实。加强对矿山企业生态保护修复义务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